根據泗陽縣加快“平原林海•美好鄉村”建設行動,推動城鄉統籌發展,建設殷實泗陽、美麗泗陽、和諧泗陽,我縣于2012年出臺《泗陽縣加快“平原林海•美好鄉村”建設十條意見(試行)》(泗政發〔2012〕61號)第一條第二款: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、萬頃良田項目區和非規劃保留村莊的農戶,主動拆除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并復墾到位且放棄安置的農戶,由鄉鎮(街道)對其宅基地上附屬物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補助,進縣城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,縣財政一次性給予購房總價8%補貼;第二條第一款:非規劃保留村莊農戶主動拆除宅基地附屬物并復墾到位、放棄安置的,由鄉鎮(街道)對其宅基地上附屬物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補助,并給予1萬元獎勵。2014年出臺《縣人民政府關于鼓勵農民進城入鎮集中居住的意見(試行)》,經購房戶個人申請,戶口所在鄉鎮(街道)審核,并報縣城鎮辦、國土局聯合復審,現將第十批審定的8%購房補貼66戶,搬遷補貼297戶符合補助政策的購房戶相關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為2017年3月10日至17日,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。
聯系人:王 琳,聯系方式:88765634
地 址:泗陽縣眾興鎮北京東路112號規劃局407室
泗陽縣小城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7年3月10日
城中16萬元
東開發區23萬元
城北(北京路以北)68萬元
城北(北京路以北)64萬元
城中45萬元
東開發區25萬元